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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沈家有女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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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京,德平伯府。

白发老者的归来,让德平伯李铭颇有些意外。

在他想来,对李素的考校,至少,也需要持续两三天。

若再加上,等待翎钧表态,出正月之前,这白发老者,都该留在江南大营才对。

但是,李铭了解自己的亲信。

他深知,这向以行事谨慎和足智多谋得他称赞的白发老者,会只在江南大营待了一天就回返,定然,有他的道理。

要么,是李素撒谎,拿莫须有的事,骗了他浪费人力物力。

要么,是江南大营那边,有比考校李素,更紧急的情景发生。

当然,这两者,他更偏向于后者。

以他对李素的了解,李素没前者那么蠢,或者说,不敢那么蠢。

“那边……出了什么麻烦?”

李铭是个心狠手辣的人。

在他的概念里,只要物超所值,赔上一个儿子,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。

就像多年以前,他用一个嫡子的粉身碎骨,换了一个与他为敌的神机营统领的命。

虽然,后续接任神机营统领的人,仍不是他希冀的那几个里的一个,但他在朝中的地位,却因那次“杀鸡儆猴”,得以节节攀升。

连嫡子性命,都能被他随意抛掷,李素,区区庶子,他又有什么可不舍的?

“素少爷机敏过人,已为府里,圈得殿下信任。”

白发老者低眉垂目,仿佛,他正在说的这事儿,压根儿不值惊讶。

“这么快?!”

“给我详述一下,当时情景,李青。”

“我觉得,这事儿,恐没这么简单,莫不是……”

李铭没说“莫不是”之后的话,但他要表达的意思,却足令唯一在场的白发老者,明白了他的顾虑。

听李铭直呼自己名字,白发老者微微一滞。

李铭鲜少喊下人名字,并不是他不记得,而是,他觉得这样,过于麻烦。

他只在焦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呼喊他们这些下人的名字,试图确证在自己身边的人,的确都是自己人,以平复自己心境。

这是一种本能和习惯。

只跟在李铭身边多年的,少有的几个亲信知晓。

“素少爷机敏,颇有老爷当年风采。”

好下人,当然懂得,该怎么侍奉自己的主子。

李青上前一步,从衣襟里,取出了李素交他带回的暗帐小册,呈给了坐在书案旁的李铭,然后,将自己在江南大营与李素的所有交谈,将自己一行人,在去往良医坊的的路上的遭遇,及在良医坊的一切见闻,悉数告知了李铭,当然,他没有落下,自己在回返江南大营时,对李素所说的那些,关于薛姨娘的话和李素在听闻他的话后的反应。

听李青讲完所有经过,李铭双手交叠,撑住自己的下巴,沉默了,约莫有半盏茶的时间。

少顷,缓缓的吐出了一口气,如释重负般的,抬起了头来。

“不愧,是我李铭的儿子!”

李铭鲜少有用这样的话,来称赞家中子孙。

对李素,这却是第二次。

上次,是在十年前,李素与他同去乱坟岗,亲眼目睹薛姨娘尸体被狼群分食,未流一滴眼泪的时候。

“恭喜老爷。”

李青嘴上说着恭喜,脸色却未变分毫,他的脸,依然僵硬,他的眼,依然死寂。

“人有七情六欲。”

“最难迈过去的坎儿,便是生养之恩。”

“素儿自幼怯弱,待人处事,总喜退让和气。”

“可在这宦海浮沉之中,他的敌人,又怎可能,允他留下后路?”

李铭一边说着,一边坐直身子,伸手,摸了摸放置在书案边角处的,一尊拇指高的百财童子描金小像。

这小像,于多年之前,突然出现在李铭案头。

没人知道,它出自哪位名匠之手,或者,李铭自何人处得赠。

但所有进出李铭书房的下人,都会被管家特别告知,那小像,万不可碰,碰者,必死。

“十年前,我使你假扮好人,为他娘讨棺,便是为等今日,给他最后考校。”

“既然,他已过了这最后考校,将来,前程自不可限量。”

“你去一趟宗祠,告诉那几个老东西,我要给阿兰抬一格身份。”

“让他们,把阿兰的名字,写至平妻位置,从今往后,素儿,也是我德平伯府嫡子。”

李素从不用名字,称呼他的妻妾。

哪怕提及他的正妻,他也只会说,段氏如何如何。

而已故的薛姨娘,薛兰,显然是个例外。

他从不称呼她的姓氏。

他只叫她,阿兰。

在她被下人打死之前,这称呼,曾无数次,为她招来旁人嘲笑,连李铭的正妻,都会在无聊的时候,拿这事儿,当乐子提及。

她们说,李铭只当她是个通房丫鬟,而非妾室,这称呼,自然不会按对家中其他妻妾的叫法。

她听了之后,只是笑笑,便低下头,继续做她的针线,仿佛,李铭当她是什么,并没什么重要,别人怎么取笑她,也与她无关。

“是。”

李青应声而去。

出门时,特意手臂使力,将门微微上提,避免其发出声响。

在李铭身边服侍多年的他,比任何人都清楚,此时的李铭,需要绝对的安静。

待李青远去,李铭便拎起书案上的百财童子小像,向后,倚到了椅背上,眼眶,泛出了微红。

知道这小像出处的,只有李铭的两个亲信和制造它的工匠。

而那制造它的工匠,也在完工那天,被李铭雇佣的杀手,屠了全家。

至于那两个亲信……

德平伯府前任管家,如今已被派往东北大营监军的李赤,是其中一个。

之前被李铭遣去考校李素的白发老者,李青,是另一个。

“我们的儿子,素儿,长大了,阿兰。”

李铭一边说着,一边轻轻的抚摸,那只巴掌大的描金小像,温柔的,像是在与挚爱之人,诉说情话。

“他讨了三皇子的喜。”

“在如今这个,翎釴那小崽子遭贬黜,德平伯府急需攀附新主子的档儿。”

“我借着这个机会,抬了你的身份。”

说到这里,李铭稍稍停顿了一下,低头,亲吻了一下,那百财童子的光亮脑门儿。

“这样一来,素儿就是德平伯府的嫡子了。”

“而你,待我百年之后,也能光明正大的,葬入李家祖坟,咱俩,再也不用像现在这样,说个话儿,还偷偷摸摸的了。”

市面上常见的描金小像,非瓷即泥。

而被李素捧在手里的这尊,却是由骨粉烧制,工艺之繁杂,远胜官窑秘制。

十年前,李铭带着李素,亲眼目睹野狼分食薛姨娘尸身,但骨头,却并没如李素所想的那样,被弃置荒野。

他们走后,李青奉命屠尽了狼群,然后,将薛姨娘的所有骨头,悉数收拢了回来。

李赤,德平伯府的前任管家,与李青一起,拼摆薛姨娘尸骸,确认不曾缺少骨头之后,便在李铭的授意下,“自愿”辞去管家一职,背上骨头,远赴江南。

江南,有一个远近闻名的骨匠。

擅以兽骨,烧制精美器皿。

他要去找这位骨匠,说服他,将薛姨娘的骸骨研磨成粉,烧至李铭希冀的百财童子小像。

然后,雇只开价码,不问因由的摄天门,将其一家灭口。

这骨匠,姓冥,幽冥地府的冥。

传说,其祖上,原本是做瓷器的,后突遭意外猝死,头七那天,却又莫名其妙的活了过来,之后,性情大变,改了自己的姓氏不算,连之前家里的生意,也变了花样。

他开始做一种,市面上从未出现的器皿。

他管它们,叫骨器,称自己为,骨匠。

……

周庄,沈家。

突然出现在沈家大宅门口的彩礼车队,让整个镇子,都炸了锅。

虽然,沈家祖上,曾有过助高皇帝夺天下的丰功伟绩,这些年来,也一直未受“抑商令”局限,时常有子嗣考取功名,前些年,更是有个外孙女儿,嫁给了宁夏哱家嫡子为妻。

但这皇家赐婚……

已自沈鸿雪处得到消息的沈家老爷子,却并未像其他沈家人般欢欣雀跃。

相反,他此时的心情,颇有些复杂。

柳轻心,这个像极了他挚爱之人的外孙女儿,一直是他最疼宠的小辈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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